2020年吉林通化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2號公告(94人)
2021-01-06 15:26:01 |文章來源:通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|事業(yè)單位考試網
【導讀】華圖事業(yè)單位考試網同步華圖教育發(fā)布:2020年吉林通化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2號公告(94,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!事業(yè)單位考試考情政策解讀,點擊領取備考資料,更多事業(yè)單位考試資訊請關注(htshiyedanwei)公眾號,歡迎加入事業(yè)單位考試交流群:
,參加刷題、?、領取時政資料,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!
報名時間:2021年1月18日8:30-16:00,1月19日8:30-14:00。
根據(jù)《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條例》、《通化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實施辦法》等文件規(guī)定,通化市委組織部、市人社局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通化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工作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調計劃
本次通化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94名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,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:《2020年通化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選調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(2號)》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報名范圍
吉林省事業(yè)單位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《吉林省編制人事財政信息綜合管理系統(tǒng)》在編在崗人員。
(二)資格條件
參加公開選調的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,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:
1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品行端正,實績突出,群眾公認;
2.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(崗位條件對工作經歷有特殊要求的詳見附件1)。
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(不含區(qū))及以下黨政機關、國有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、村(社區(qū))組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、社會組織等工作(不含市(州)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)且工作時間累計兩年以上。離校未就業(yè)高校畢業(yè)生到高校畢業(yè)生實習見習基地(該基地為基層單位)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(yè)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,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。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,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。
3.事業(yè)單位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;
4.具有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(yè)能力、專業(yè)條件和任職經歷;
5.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;
按照《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(yè)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不限制“全日制”學歷要求。
6.年齡原則上為40周歲以下;
7.身體健康;
8.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公開選調:
1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
2.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;
3.尚在招聘試用期或未滿服務年限的;
4.報考人員與公開選調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,應予回避,不得報考該單位。
5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報名方式
(一)本次選調報名采取個人申請的方式,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。
(二)報名時間:2021年1月18日8:30-16:00,1月19日8:30-14:00。
(三)資格審查
現(xiàn)場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,選調部門負責報考本部門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(選調部門聯(lián)系方式及資格審查地址詳見附件1)。報名人員向公開選調事業(yè)單位主管部門提交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的“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(附件2)”及報名需要的相關材料,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。公開選調事業(yè)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確定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。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,不能改報其他職位。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,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。考生自行打印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(附件2),并妥善保管,憑此表參加考試。
(四)開考比例
本次選調考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:2。報名截止后,通過資格審查人數(shù)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,取消或核減該選調計劃。被取消選調職位的報名人員,可改報其他職位。
(五)相關事項
1.考生不能用新、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;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。
2.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(yè)名稱必須與畢業(yè)證書(學位證書)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。
3.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(lián)系電話的暢通,以便通知有關事宜。
四、考試安排
(一)此次公開選調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,具體考試時間、形式等以補充公告為準。
(二)面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專業(yè)能力。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合格線以下的取消選調資格。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,按照招聘計劃1:1的比例根據(jù)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。
五、考察與公示
(一)考察
由公開選調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,采取適當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、身體健康等情況進行考察,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。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根據(jù)考察組考察情況,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。
(二)公示
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擬選調人員在本人工作單位進行公示,公示期一般為五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,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,由公開選調單位負責辦理調轉手續(xù)。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(jù)的,取消其選調資格。
手機端鏈接:https://m.sydw8.com/2021/0106/369059.html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