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廣州海珠區(qū)直機關工委招聘組織員的公告
2021-11-24 22:59:31 |文章來源:廣州市海珠區(qū)人民政府|事業(yè)單位考試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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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廣東廣州海珠區(qū)直機關工委招聘組織員1人的公告
因工作需要,我委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組織員1名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、人數(shù)、范圍
(一)招聘崗位與人數(shù)
招聘組織員1名,主要從事機關黨建工作。
(二)招聘范圍
面向社會公開招聘。
二、報考條件
(一)中共正式黨員;
(二)黨性強、作風好,熟悉黨的基本知識,熱愛黨建工作,有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能力,作風務實,吃苦耐勞,樂于奉獻;
(三)有一定的語言表達、文字書寫、組織協(xié)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,熟悉機關辦公室相關工作;
(四)本科學歷,人力資源管理、行政管理、漢語言文學專業(yè),三年以上基層工作經(jīng)歷,有機關黨務工作經(jīng)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聘用;
(五)身體健康,年齡在45周歲以下(1976年11月25日后出生),持有C1駕駛證,能值夜班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方式:報名者須提供黨員證明(黨費證或黨組織關系所在地出具的證明,需寫明入黨日期)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(屬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)、學歷和學位證書,計生證明(包括未婚,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辦理)、居住證等有關證明,填寫《海珠區(qū)直機關工委招聘組織員報名表》(見附件),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。將以上報名資料打包壓縮,以自己的姓名+報考組織員命名(例:張三報考組織員)后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(fā)到指定郵箱:hzjgdw@163.com。資料可以電子文檔、掃描件、圖片或相片形式提交。
(二)報名時間: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
(三)資格審查和考試:(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)
1.筆試和資格審查
筆試形式和內(nèi)容:筆試采取閉卷方式,主要測試綜合知識能力。筆試時間、地點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。
資格審查:按招考崗位擬聘用人數(shù)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: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的人員名單。未達上述比例的,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。
報考人員需提交報名時所有材料的原件。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資料負責,凡弄虛作假的,一經(jīng)查實,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。經(jīng)資格審核,符合條件者,可以進入面試。
2.面試
面試形式和內(nèi)容: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,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招聘崗位匹配性,以及分析判斷、口頭表達等能力。由本單位組成面試小組,對參加面試人員的相關知識及綜合能力進行評分。面試時間、地點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。
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、面試成績按4:6比例合成。
四、體檢
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(shù)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: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。體檢在指定醫(yī)院進行,體檢醫(yī)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,在一個月內(nèi)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,用人單位可根據(jù)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。體檢時間另行通知,體檢費自理。
五、考核聘用
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,考察內(nèi)容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現(xiàn)實表現(xiàn)等。考察對象有違法違紀劣跡或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,一律取消錄用資格?忌疾觳缓细,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,不再安排遞補人選。
按照考試、體檢、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,并在海珠區(qū)人民政府門戶網(wǎng)站上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。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
六、待遇和管理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與新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。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,相關工資和福利待遇按照區(qū)委組織部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勞動合同。因自主招聘,人員不納入社區(qū)專職工作人員雙向交流范圍。
七、疫情防控要求
(一)考生須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注冊“粵康碼”,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、接觸史、身體健康狀態(tài)、來粵方式等情況。
(二)筆試前14天內(nèi)有中高風險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生,必須提供考前7天內(nèi)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,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、“粵康碼”及《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》參加筆試;其他地區(qū)無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生必須同時憑有效身份證原件、“粵康碼”及《承諾書》參加筆試。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。
(三)正處于隔離醫(yī)學觀察治療、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。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、或診斷為疑似/確診新冠肺炎病例、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,或“粵康碼”為紅碼、黃碼或體溫≥37.3度等不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,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。
(四)考生應自備醫(yī)用口罩,期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。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,視為放棄考試資格。
八、其他
資格條件咨詢電話:020-89088192,監(jiān)督電話:020-89088195。咨詢時間為:工作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。
本公告由海珠區(qū)直機關工委負責解釋。
海珠區(qū)直機關工委
2021年11月24日
手機端鏈接:https://m.sydw8.com/2021/1124/40490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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